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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5?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】一文讀懂滬深交易所退市新規(guī)
【5?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】一文讀懂滬深交易所退市新規(guī)
“心系投資者 攜手共行動——學黨史守初心 為投資者辦實事”,為進一步倡導理性投資文化,凝聚市場各方共識,形成人人關心、關愛、關注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,讓投資者保護理念深入人心,中國證監(jiān)會將每年5月15日定為“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”。
?值此2021年第三屆“5?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”來臨之際,東北證券投教基地特別推出5?15系列投教??瑸槟庾x行業(yè)新規(guī),提示投資風險,倡導理性投資文化!本篇為第四篇,解讀滬深交易所退市新規(guī),一起來看看吧!
2020年11月2日,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》,滬深交易所也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發(fā)布實施新修訂的退市制度。根據(jù)新修訂的規(guī)則,滬深證券交易所各板塊強制退市標準大同小異,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01常見交易指標類退市標準有哪些?
成交量:連續(xù)120個交易日累計低于500萬股;
收盤價:連續(xù)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于面值;
收盤市值:連續(xù)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于3億元;
股東人數(shù):連續(xù)20個交易日每日均少于2000人。
觸發(fā)上述情形不進入退市整理期,直接終止上市。
02常見財務指標類退市標準有哪些?
上市公司第一年出現(xiàn)下列情形之一的,實施退市風險警示:
(1)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(yè)收入低于人民幣1億元;
(2)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;
(3)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;
(4)前述“凈利潤”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為準,“營業(yè)收入”應當扣除與主營業(yè)務無關的業(yè)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(yè)實質的收入。
在前述退市風險警示基礎上,公司第二年出現(xiàn)下列情形之一的,直接終止上市:
(1)再次出現(xiàn)前述導致退市風險警示的任一情形;
(2)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;
(3)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;
(4)半數(shù)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,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;
(5)公司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向交易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;
(6)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交易所同意。
03常見規(guī)范類退市標準是如何規(guī)定的?
(1)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,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改正;
(2) 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,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改正;
(3)信息披露或者規(guī)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,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改正;
(4)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連續(xù)20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條件,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解決;
(5)公司被強制解散;
(6)公司破產清算。
04常見重大違法類退市標準有哪些?
(1)欺詐發(fā)行;
(2)欺詐重組上市;
(3)根據(jù)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,調整后的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退市標準;
(4)交易所根據(jù)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;
(5)存在涉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態(tài)安全、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,情節(jié)惡劣,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,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。
(6)滬深證券交易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及自律規(guī)則,結合上市公司具體情況,依法依規(guī)按照相關程序對其股票做出終止上市的決定。